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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陳情(抱怨)主要有五種管道:
- 問卷調查或訪客諮詢
- 電子郵件陳情(抱怨)
- 書面陳情(抱怨)
- 電話陳情(抱怨)
- 現場陳情(抱怨)
處理方法:
- 透過問卷調查、訪客諮詢、電子郵件陳情(抱怨),會由本所研考接收,通報業務承辦人、股長及主任,最後以電子郵件回覆當事人,處理完畢即結案。
- 書面陳情(抱怨)經收文後,通知業務承辦人、股長及主任,最後函復當事人,處理完畢即結案並製作記錄列管。
- 以電話陳情(抱怨)、現場陳情(抱怨),由本所人員了解其緣由後,轉請股長協助解決民眾問題並設簿登記,已解決問題即為結案,若民眾仍有疑問或不滿意,本所會通報主任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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